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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怀检察】以公开促公正 以听证促和谐 ——让公平正义看得见
时间:2022-01-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年1月13日,仁怀市人民检察院就一批刑事案件集中开展了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仁怀市人民检察院对蔡某某危险驾驶案、李某某危险驾驶案、刘某某危险驾驶案、范某某盗窃案、李某某交通肇事案等案件开展了拟不起诉公开听证,员额检察官辛星主持公开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人民调解员全程监督,侦查人员、值班律师及犯罪嫌疑人到场。会上,承办人对案件事实认定、全案证据采信及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进行了详细说明。侦查机关对检察机关的决定表示同意,受邀人大代表、人民调解员及值班律师充分发表了意见,认为检察机关的决定是合法的,同时也是充满温情的,他们均同意对本次听证的5名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决定,犯罪嫌疑人对检察机关的决定表示感谢,感谢检察机关给了他们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什么是检察听证?
听证,是检察机关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检察听证就是民主、公开办案,集咨询、论证、群众参与为一体,有助于检察机关全面、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依法公正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

 

检察听证怎么“听”、如何“证”?
确定人员保障“民主”。听证会前,仁怀市人民检察院从听证员库随机选取了2名人大代表、1名人民调解员作为本次公开听证会的听证员,同时邀请了公安机关、值班律师参与公开听证。

阐明案情实现“公开”。听证会开始后,承办检察官先对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进行介绍,让参会人员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了解,确认当事人是否认罪、审理查明的犯罪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适用法律做到“公正”。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承办人再就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从轻从重情节等进行阐述,听证人员可对法律适用发表意见,达到适用法律准确。

听取意见做好“听证”。在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准确之后,由犯罪嫌疑人作陈述,审查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表现。最后听证员进行评议并发表听证意见,检察机关听取听证员的意见,全面审查后再作出最后的决定。

释法说理促进“和谐”。听证会结束前,检察官、听证员、值班律师、公安民警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教育、说理、释法,让犯罪嫌疑人清楚认识自己的行为性质、真诚悔过,认识法律底线不能触碰,并吸取教训,知法学法守法。

 

      在下一步工作中,仁怀检察院将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做好检察公开听证工作,不断增强执法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实践中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