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3月12日,仁怀市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监督职能,联合市农牧局、市林业局、遵义市森林公安局仁怀分局等部门对鲁班、坛厂等地野生动物养殖场进行了检查,就养殖场的相关资质手续、疫情期间的管控、环境卫生的整治等方面开展检查。
检察建议:一是监管部门对全市野生动物养殖场要完善相关审批手续;二是坚决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做好对野生动物养殖场的监管,尤其是在疫情期间要严格禁止野生动物的捕猎、交易、流通行为;三是要做好养殖场的粪便、污水排放管理,保护好地方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