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今日要闻
今日要闻
仁怀市检察院全方位发力扎实推动各项检察工作
时间:2020-03-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仁怀市检察院主动作为,积极克服疫情影响,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检察业务,努力做到“两不误”,扎实有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根据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全力助推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工作的通知》《仁怀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项目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精神,结合白酒企业实际,制定了《助推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措施》,切实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同时,充分发挥班子成员带头谋划工作的引领作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氛围,3月17日,仁怀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宗刚走访仁怀市名酒工业园区第三集中净水厂、大唐酒业、国台酒业等企业,重点了解和协助白酒企业解决复工复产中遇到的难题,查勘企业排污治理情况,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确保筑牢复工复产的“安全屏障”,做到防疫、生产两不误。同时,该院深入辖区学校开展疫情防控、“一号检察建议”贯彻落实、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校园安全监督检查,助力抓好高三初三年级学生复学复课各项工作。

联合多部门巡查,依法开展检察监督。“仁怀市茅台镇、合马镇与四川省古蔺县接壤处的河流受到污染”,我院第二检察部接到该线索后,当即联合遵义市生态环境局仁怀分局、仁怀市水务局、仁怀市茅台镇政府、仁怀市合马镇政府等单位以及该院公益诉讼检察联络员对位于仁怀市茅台镇与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交界处的河段、仁怀市合马镇境内一水库河段进行巡查。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我院随即作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审查,向属地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查清污染源头,及时依法处理。通过实地巡查及群众反映,经初步确认两处污染源主要是来自四川省古蔺县辖区内,我院根据《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赤水河流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试行)>》的规定,于2020年3月6日将两处污染线索及时函告四川省古蔺县检察院,建议其监督相关部门依法整治污染源。经两地检察机关现场勘查,古蔺县检察院将作为公益诉讼诉案件立案审查,监督古蔺县相关部门对两处污染问题进行整治,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古蔺县检察院司法协作,及时跟进污染治理情况,切实保护好赤水河流域的生态环境资源,为守护绿水青山,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两长”联合巡河 ,助推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今年以来,仁怀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遵义市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碧水润家园”等检察公益诉讼专项工作要求,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在河长制工作中的司法介入和监督作用,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通过“收集线索、引导取证、建议履职、公益诉讼”的水生态公益保护机制,健全立案监督、审查逮捕、提起公诉、执行监督一体化涉河涉水生态违法犯罪案件办理模式,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环境污染的综合治理,为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和推进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3月17日,为贯彻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发挥“两长”巡河监督作用,保护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仁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五岔河市级河长吕恩,市检察院检察长张宗刚,对茅台河合马段和五岔河开展巡河,通过走访五岔河流域内的污水处理厂、企业,查看工业废水排放、污水处理情况,及时掌握五岔河水系动态和存在的问题,全面摸清五岔河流域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的“四乱”现象及污水排放等突出问题,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将作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立案审查,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严惩各类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决落实中央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部署的“一十百千万”行动,扎实做好办理涉黑恶案件提前介入、会商、报备等工作机制,执行好“打财断血”、“打伞破网”工作要求,确保案件办理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确保高质量办好每一起涉黑恶案件,同时,切实发挥好参与社会治理的职能,通过办理个案,发现有关行业、领域监管和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促进相关部门的监管和治理工作,推动建立社会治理长效机制。截止目前,仁怀市检察院在办涉黑案件1件30人,在办涉恶案件2件26人,抽调13名干警组建2个专案组,严格按照涉黑恶案件办理要求,加班加点,伏案工作,做到时间服从质量,让办理的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同时抓好各类刑事案件审查办理,今年以来,我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2件84人,审查批准逮捕52件74人,不批准逮捕8件15人。受理审查起诉95件142人,审查起诉53件69人,不起诉36件4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