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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信平向省人大常委会作全省检察机关审判监督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20-06-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6月1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傅信平就全省检察机关审判监督工作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情况报告。

 

 

 

 

6月1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傅信平就全省检察机关审判监督工作情况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作报告。 

 

傅信平表示,201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最高检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积极推进审判监督法治化、规范化、智能化,共对刑事、民事和行政判决、裁定等开展监督4288件,提出抗诉61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91件,提出纠正违法意见3050件次。 

 

 

 

2019年9月4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平塘县公开开庭审理杨某某故意杀人案二审抗诉案,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傅信平代表该院出庭支持抗诉。 

 

傅信平在报告时说,开展审判监督是宪法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重要内容和鲜明特色。全省检察机关深刻认识到加强审判监督是促进司法公正的必然选择,维护法治权威的有效途径,保障民生民利的现实需要。

 

 

2018年11月5日,贵州省检察院检察长傅信平列席省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

 

在刑事审判监督方面,傅信平介绍,一是刑事裁判监督更加精准。加强对法院判决裁定的审查,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提出抗诉438件。检察长共列席法院审委会491次,对668件案件发表意见。立案复查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126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45件。二是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得到强化,针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监督纠正意见140件次。三是刑罚执行监督力度加大。依法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40411件,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2件,已纠正25件。积极开展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检察监督专项活动,核查55人,已清理纠正28人。深入推进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专项活动,核查罚金刑、没收财产、没收违法所得34558人,对财产刑执行中违法情况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63件,已纠正162件,突出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五类罪犯”的监督,纠正36件。

 

 

黔南州检察机关整合远程视频接访与律师参与接访力量,切实做好信访纠纷矛盾化解工作。
 

 

在民事审判监督方面,傅信平说,一是进一步强化生效裁判监督。受理不服生效裁判、调解书申请监督案件3108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申请监督案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455件,再审改变率为93%。二是进一步强化审判违法监督。加强对民事审判中违法送达、违法采取保全措施、适用审判程序错误等违法行为的监督,共提出监督纠正意见2739件次。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充分发挥调查核实权,排查线索582件,办理监督案件220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28件,深挖虚假诉讼背后的违法犯罪10人,做法被最高检推广。三是进一步强化民事执行监督。加强对民事裁判执行情况的监督,办理执行监督案件1784件,2018年、2019年同比分别上升22.1%和37.6%,针对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501件,执行监督工作位居全国前列。

 

 

2019年10月18日,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调研座谈会在安顺市召开,就进一步加强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进行了深入研讨。 

 

在行政审判监督方面,傅信平指出,一是坚持以生效裁判监督为基石。新组建专门的行政检察机构和办案组,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意见》。共受理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713件,2018年、2019年同比分别上升36.7%和32.7%,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8件,采纳率为100%。二是坚持以化解行政争议为牵引。开展了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切实解决一批行政诉讼中“程序空转”的突出问题。三是坚持以非诉执行监督为延伸。深入推进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842件,提出检察建议821件,采纳549件,监督法院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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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信平表示,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突出创新驱动引领,切实增强审判监督活力,着力在创新机制上下好功夫,在借力“外脑”上做好文章,在大数据运用上探索创新,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和大数据运用,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各项审判监督职能依法行使、高效运行,为推进法治贵州、平安贵州建设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