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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9起依法惩治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典型案例 依法严惩涉军犯罪 彰显拥军护军检察担当
时间:2023-08-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7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9起依法惩治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典型案例。该批典型案例涉及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不同方面,包括依法惩治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破坏军事设施、买卖武装部队证件、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破坏军婚犯罪等。

这是近年来最高检发布的第三批依法惩治危害国防利益和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典型案例。为使案例更具指导性和示范意义,最高检第一检察厅逐一研究从全国检察机关征集的100多个案例,经调卷审查、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最终确定了9起典型案例予以发布。9起案例分别为冯某某买卖武装部队证件案,董某买卖武装部队证件、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案,苏某某等三人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案,马某某、杨某某破坏军事设施案,石某某诈骗案,龚某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案,江某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钱某破坏军婚案,韩某破坏军婚案。

这批典型案例虽然均为涉军犯罪案例,但每起案例所突出的重点各有不同。比如,石某某诈骗案,进一步明确了如何精准打击冒充军人实施诈骗行为,做到罪责刑相适应;马某某、杨某某破坏军事设施案,主要凸显对破坏军事设施行为的从严打击和对国防、军事利益的保护;董某买卖武装部队证件、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案,对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中的“情节特别严重”进行了界定;江某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以“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一体化保护模式有力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强军思想,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加大惩治危害国防利益和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力度。2016年以来,最高检先后五次就加强军地协作单独下发通知或者与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相关意见,坚持依法办理危害国防利益和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案件。下一步,检察机关要加强对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案件的指导办理,注重对涉军刑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研究。密切军地协作配合,共同推进涉军案件高质效办理和诉源治理。建立健全涉军案件办理机制,着力做好对军人家庭和未成年人家庭成员全方位保护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强国必须强军,军强才能国安。”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深化全民国防教育”“加强军人军属荣誉激励和权益保障”。维护军人尊崇地位、保障军人合法权益,是我党的政治优势和优良传统,事关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大局。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群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都有责任依法保障军人地位和权益,全体公民都应当依法维护军人合法权益。近年来,我国加快军事法规制度体系进程。国防法、武装警察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军事设施保护法等法律相继出台,为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国防和军队建设提供法治规范。我国刑法将严重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全国检察机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强军思想,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加大惩治危害国防利益和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力度,加强军地协作,为保障国防安全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这次选编的9起典型案例,分别涉及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不同方面,较好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各地检察机关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组织学习、参考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