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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怀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第二季度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通报
时间:2022-07-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仁怀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第二季度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通报


为更好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2年第二季度仁怀市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及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等规定)的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2年第二季度,仁怀市人民检察院严格贯彻落实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共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4件,分别是4月份1件,5月份1件,6月份3件;其中,院领导3件、部门负责人及其他人员填报共2件。

下步工作中我院持逢问必录、如实记录的工作理念,持续深入推进“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持续净化政治生态,进一步严肃办案纪律,切实规范司法行为。

 

 

仁怀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