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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仁怀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涉疫情防控案件犯罪嫌疑人
时间:2020-04-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4月21日,仁怀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了涉嫌诈骗案的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经审查,本案系仁怀市首例涉疫情防控案件,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0年3月2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在微信群和微信朋友圈发布销售口罩和体温枪的虚假广告,取得被害人孙某某的信任后,骗取孙某某购买口罩的定金人民币3000元。3月6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又通过微信群和微信朋友圈发布销售口罩和体温枪的虚假广告,取得被害人傅某某的信任后,骗取孙某某购买口罩的定金人民币3500元。

   检察官提醒: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涉嫌诈骗罪;杨勇在疫情防控期间以虚构防控物资交易信息的方式进行诈骗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应当依法从严从重打击。综合案件情况,结合其曾被司法拘留,诈骗手段恶劣,决定依法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