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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三轮车载人出车祸,司机赔偿又领刑
时间:2020-07-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年11月27日,被告人任某某无证驾驶一辆无号牌机动三轮车行驶到陡坡路段时与护栏相撞,致乘车人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任某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2020年7月7日,本院以任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向仁怀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庭审过程中被告人任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且对被害人家属作出赔偿,取得了被害人家属谅解,故仁怀市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任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二年。

检察官提醒:部分驾驶人员交通安全意识不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货车、农用车、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摩托车驾驶人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屡见不鲜。办案检察官提示广大人民群众驾车出行时一定要遵守“一盔一带”,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杜绝交通违法陋习,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