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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谨慎!摆放、经营、游玩“水果机” 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时间:2021-11-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你知道“水果机”么?相信大多数80后90后甚至现在的年轻人并不陌生。对于80.90后来说,大背头银幕摇杆游戏机馆,那是年少时的记忆。玩“水果机”压水果,选择苹果橘子芒果中了就获得5倍甚至10倍的游戏币奖励。可就是这年少时的回忆,娱乐行为却可能构成犯罪。

2020年9月至2021年4月,罗某甲、罗某乙通过在网络上购买可以扫码、投币上下分的“水果机”,并投放在仁怀市、播州区、金沙县等地区的小店铺内。罗某甲等人与店主协商,每摆放一台“水果机”就付给店主300-500元每月的固定租金,除此之外还付给店主赌博获利总额的5%-20%提成。

罗某甲等人摆放的“水果机”,其实是玩家通过扫码上分下注或投币下注,并通过游戏摇奖形式获得分数或游戏币,最后由店主联系罗某甲等人将积分或游戏币换成货币支付给玩家。该类“水果机”可为设定难易程度并具有下注、摇奖和结算(退币)功能,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赌博机。

2021年10月29日仁怀市人民检察院以某甲、某乙涉嫌开设赌场罪向仁怀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公安机关已对查获的游玩赌博机的两名赌客处行政拘留处罚。

检察官温馨提示:罗某甲、罗某乙的行为是谋取非法利益,涉嫌构成开设赌场罪,将受到法律的严厉的处罚。提供场所并协助管理赌博机的店主,其行是为他人开设赌场提供帮助,一经查实将被依法打击。根据法律规定,玩赌博机的行为也属于参与赌博性质,一经查出要受到治安拘留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