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救助做的是“雪中送炭”的民生工作。仁怀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司法救助为切口,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积极修复社会关系、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2024年以来,共为36名困难被害人及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100余万元。

下好线索发现“先手棋”
填补司法救助盲点漏洞
一是前移线索排查,主动发现司法救助线索。改变以往审查起诉环节排查推送方式,案管部门在受理环节即建立未成年人被害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当事人台账,通过“案管初筛”与“办案部门核实”相结合,提前排查司法救助线索,变“被动等案”为“主动问案”。
二是强化政策宣传,提升司法救助申请率。一方面完善权利告知工作,在办案过程中,主动告知申请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司法救助申请条件与程序。另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普法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公众号推送等方式分析案例、讲解司法救助政策,提高司法救助政策公众普及率。2024年仁怀市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司法救助申请33件,同比上升37.5%。
三是坚持数字赋能,运用大数据平台查漏补缺。积极与公安、法院、乡镇对接,收集相关数据,依托数字模型进行线索筛查。通过数据比对碰撞,更加精准、高效地寻找司法救助线索,真正实现司法救助的“救急”理念。如运用“国家司法救助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袁某司法救助线索,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及时为孩子遭受侵害、家庭负担沉重的无业单亲母亲伸出援助之手。

下好案件办理“关键棋”
努力提升司法救助质效
一是前置调查,全面了解被救助人。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前,通过电话访谈、查阅卷宗、实地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被救助人被侵害情况、实际家庭状况与致贫原因,精准找到被救助人的现实需求。如在办理外来务工人员贾某某司法救助案时,通过异地联合,向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检察院发送《协助调查函》,实现跨省快速调查核实被救助人家庭、生活、医疗支付等情况。
二是精准救助,量身制定救助方案。根据涉案类型、受侵害程度等,有针对性地为被救助人制定救助方案。如针对被性侵未成年人被害人,加入心理救助,帮助其走出心理阴影;又如针对涉及侵权赔偿的案件,则辅之法律援助、支持起诉,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三是联合救助,构建综合保护格局。仁怀市人民检察院牵头与仁怀市教育体育局、残疾人联合会、农业农村局、共青团等11家单位会签《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工作办法》,并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促进信息互通、联合救助,实现从“单兵作战”到“多跨协作”的转变,真正为被救助人争取救助“利益”最大化,做实“民心”检察。如办理退役军人王某某司法救助案,联系退役军人事务局、残疾人联合会,商讨形成综合救助方案,为因案致残致贫被救助人申请临时性生活补助、医疗二次报销救助与“关爱基金”,并为其提供更换损坏轮椅服务,有效整合资源,以多元化、立体化的救助方式为困难退役军人提供长远生活保障。

下好后续跟进“长远棋”
做好司法救助后半篇文章
一是延伸触角,将矛盾化解落到实处。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司法救助工作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相衔接,加大对因案致贫致困当事人的救助力度,通过纾难解困靠前、强化释法说理,聚力做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如办理罗某某司法救助案,及时为因感情纠纷遭受人身伤害、急需医疗费用的受害女性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帮助罗某某渡过眼下难关,走出生活困境,预防信访风险。
二是加强监管,有效发放司法救助金。办理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为保障救助金专款专用,针对指定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存在私用救助金风险的司法救助案件,采取村委会代为监管模式,由监护人向村委会申报使用救助金。通过引入第三方监管的方式,确保救助金真正用于未成年被害人生活、医疗、教育等活动。
三是定期回访,跟踪落实后续生活情况。始终坚持“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理念,一方面指派专人定时定期跟踪司法救助金、社会救助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司法救助工作的及时性与有效性;另一方面定期回访,密切关注被救助人生活情况,鼓励被救助人重拾生活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