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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心学思•检行践悟】从最高检接访窗口看基层检察工作的“高”与“新”——在最高检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学习体悟
时间:2025-11-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编者按

为加强仁怀市人民检察院全院干警学习交流,以学促思、以学促练、以学促践,官微开设“仁心学思•检行践悟”版块,择优刊发干警学习感悟、心得体会等内容。本期发表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周萍萍近期学习感悟。


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周萍萍


周萍萍在仁怀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要负责以下工作:统一接受群众通过书信、走访、网络、电话等多渠道提出的控告、申诉等信访事项并结合办案日常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服务。2025年8月至10月,周萍萍被选派至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厅12309检察服务中心来访接待岗位,期间参与接待群众来访248件248人,协助处理各类来信658件。


从最高检接访窗口看基层检察工作的“高”与“新”

——在最高检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学习体悟



在最高检12309检察服务中心负责接访工作三个月的学习锻炼,让我得以从国家最高检察机关的层面观察信访工作,对“检察为民”的初心使命和“高质效履职”的工作要求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这段经历不仅是一次业务练兵,更是一次视野和思维的重塑。主要体现在三个“新”上:


一、群众工作方法有了“新”感悟。于法有据、于情相通,实现“法理情”统一。最高检的信访窗口汇聚了全国各地的复杂矛盾,信访事项往往历时长久、诉求多元、情绪激烈。我深刻体会到,化解这类矛盾,关键在于实现“法理情”的深度融合。面对情绪激动的群众,“先处理心情,再处理事情”是黄金法则。一次,我接待了一位因医疗纠纷败诉而长期申诉的当事人。我并未急于辩驳,而是首先给予其充分的倾诉空间,待其情绪平复后,再引导其聚焦“生效判决审查标准”等核心法律问题,用通俗语言结合类案进行释法说理。最终当事人表示“道理听明白了”。这让我认识到,最高检的接访不仅是解决个案,更是在修复司法公信。作为基层干警,我们更应具备这种共情能力与专业释法相结合的群众工作本领。


二、分析问题视野有了“新”提升。跳出个案看全局,推动“由案及类”。在最高检,最大的收获是学会了从个案中发现普遍性问题。我意识到,每一个来访背后都可能折射出一类司法实践中的难点、堵点。在工作中要做“有心人”,主动梳理归纳。例如,在短期内连续处理多起“立案监督”信访后,我主动分析发现,当事人的困惑不仅在于程序,更在于监督意见的后续落实。这提示我们,基层的立案监督工作不能止于发出《通知立案书》或《通知撤销案件书》,更应关注侦查机关是否有效落实、后续侦查是否到位,实现监督闭环。这种 “点—线—面”的思维模式,要求我们在基层办案中,不仅要办结案子,更要思考案子反映的共性问题,为上级决策和机制完善提供基层视角。


三、履职尽责标准有了“新”对标。于细微处见真章,恪守严谨规范。最高检机关极致严谨、高度负责的工作作风令我印象深刻。从接待用语规范到信访信息录入的准确性,每一个细节都体现着检察工作的权威与专业。将 “规范”内化为习惯。我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工作规程,确保经手的每一项工作都流程清晰、记录准确、有据可查。这种对细节一丝不苟的追求,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础,值得我们在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


我们要善于将最高检的 “高位视野”与基层的 “实践沃土”相结合,努力当好“践行者”,将“如我在诉”的理念融入日常。更要当好“思考者”,用发现的眼光为工作提质增效建言献策,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为仁怀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发展贡献更多智慧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