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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检仁爱】“未成年”不是“护身符”,问题少年屡教不改最终身陷囹圄
时间:2026-04-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仁检仁爱】“未成年”不是“护身符”,问题少年屡教不改最终身陷囹圄


近年来

未成年人“拉车门”盗窃

(指通过随机拉车门,窃取未锁门车辆内财物)案件频发

因作案方便

成为部分未成年人盗窃常用的

作案手段

部分未成年人以自己未成年为由

屡教不改,不敬畏法律

最终付出惨痛代价

近日

仁怀市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一名青少年因多次盗窃屡教不改

最终受到法律的惩治











刚满16 岁的小王,又一次坐在了冰冷的审讯室里。回顾他的盗窃之路,令人痛心且警醒:2023年初第一次盗窃,因不满16 周岁,被送往专门学校接受矫治教育三个月;2023年9月第二次盗窃,再次进入专门学校接受矫治教育一年;2024年10月又因盗窃被送往专门学校接受矫治教育一年,2025年11月结业离校。时隔仅两个月,今年1月小王再次伙同他人实施“拉车门”盗窃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经仁怀市人民检察院批准,现已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从“矫治”到“逮捕”,问题出在哪?



小王的故事并非个例,它像一面镜子,照出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中的痛点与难点。

一是部分未成年人将法律的温情守护曲解为纵容。威严法律中对未成年人蕴含的厚重仁爱、善意保护,成为部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无后果”“关了也会放”的错误认知。然法不纵恶,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法律规定专门的矫治教育制度,旨在纠正行为偏差,帮助迷途少年回归正途。然而,小王将法律对他的挽救当成了违法犯罪的“挡箭牌”,认为自己是未成年人再次故意实施违法犯罪,最终付出自由的代价。

二是家庭的教育缺失。承办检察官了解到,小王自幼父母离异,随父亲生活,但父亲常年忙于生计,疏于对小王的关心与教育。试想一下,倘若小王的父母能够给予孩子足够的关爱、陪伴和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在小王滑向犯罪深渊的边缘拉一把,是不是小王今天就不会在冰冷的审讯室、高高的围墙之中?






小秀姐姐有话说




尊敬的各位家长,希望你们切实履行好对孩子的监护、管教职责,哪怕家长双方已不在一起,也希望你们对孩子能多一些陪伴和关心,多观察孩子是否存在抽烟、喝酒、夜不归宿、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并及时制止和纠正。
亲爱的孩子们,16岁是你们人生美好的年纪,不要拿自己的青春当赌注,不要总想着“不劳而获”,更不要因江湖“哥们义气”深陷泥沼。希望你们真正爱自己,学会尊重、自信、自爱,远离一切不健康的东西,感受自由的美好。
广大车主朋友们,停车时请及时锁好车门,避免遭受不必要的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