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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世界环境日】清除行洪障碍    绘就生态画卷——贵州仁怀:公益诉讼督促治理河道侵占确保汛期安全 ​
时间:2026-06-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六五世界环境日】清除行洪障碍 绘就生态画卷——贵州仁怀:公益诉讼督促治理河道侵占确保汛期安全



- 严守生态安全底线 守护美好绿色家园 -


环

境

保

护


“以前我们在周边干农活都是担惊受怕的,现在河道已经被全面清理出来了,就算是汛期来了,也不怕影响到安全了。”第55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贵州省仁怀市人民检察院干警来到该市某乡镇一起督促治理河道被占用案现场,开展“回头看”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用心共建美丽中国”宣传活动时,在场群众发出由衷感叹。这份踏实的背后,是仁怀市检察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消除河道行洪隐患、守护汛期安全的一次有力实践。



今年1月,仁怀市检察院接到举报,称该市某乡镇境内河道被严重破坏,影响行洪安全。仁怀市检察院迅速展开调查,于1月22日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查明:某公司在相邻的金沙县境内改造升级水电站过程中,为图施工便利,在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该镇河道内开挖新建施工便道,将大量弃土和碎石倾倒在河道内,并改变河道原貌修建阻水运输道路。违法行为破坏河道面积达2500余平方米,占用河道面积1000余平方米,致使河道行洪受阻,生态环境遭到损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贵州省河道条例》等法律法规,给周边群众带来极大安全隐患。

同月29日,仁怀市检察院向水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查处破坏河道行为,制定生态修复方案,恢复河道生态功能和行洪排涝功能。水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向违法主体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叫停违法施工,并将案件线索移送具有处罚权的综合执法部门。综合执法部门立案查处后,对违法企业作出罚款12000元的行政处罚。水务部门同步编制《河道恢复方案》,对被破坏河道进行全面修复整改,恢复其行洪排涝和生态功能,并将该河道纳入重点监管范围,严防二次破坏和安全事故发生。同时举一反三,对辖区河道开展全面排查,杜绝同类问题,确保汛期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案违法行为主体和事实横跨仁怀、金沙两地,金沙县境内也可能存在公益受损问题,仁怀市检察院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金沙县检察院办理。以此案为契机,为共同筑牢赤水河流域生态安全屏障,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两地检察院主动对接,签署了《关于建立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该机制聚焦跨区域生态环境治理的难点、堵点,打破行政区划壁垒,立足各自区域特点和办案经验,互通有无、取长补短,形成监督合力,实现“1+1>2”的聚合效应。


当仁怀市检察院干警再次来到涉案河道跟进监督时,现场河道已完全恢复原貌:小河清澈见底,碧水缓缓流淌,一幅生态美好画卷徐徐铺展。从“担惊受怕”到“水清岸绿”,正是检察公益诉讼守护群众美好生活的生动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