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本院动态
本院动态
【双提升】一场“无声”的邻里冲突,司法调解发出“有声”温度——一起特殊故意伤害案背后的检察故事
时间:2026-06-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双提升】一场“无声”的邻里冲突,司法调解发出“有声”温度——一起特殊故意伤害案背后的检察故事



“检察官,我真的没想到会这样……”坐在讯问室里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他的悔恨之情溢于言表。而案件的另一方,被害人彭某某是一位言语残疾人,始终沉默着无法发声。这起看似普通的邻里故意伤害案,却因当事人的特殊身份和仁怀市检察院的能动履职,成为诠释司法温度与法治力量的生动实践。



案情回溯

积怨下的失控与伤害


本案是一起特殊的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嫌疑人张某某与被害人为多年邻居,被害人因言语残疾原因无法发声,日常沟通本就比常人困难。双方因院坝流水等常见邻里琐事长期不睦,积怨颇深。案发前,被害人曾与张某某发生争执,并用钢盆将张某某头部打伤,埋下矛盾升级的隐患。数月后,双方再次爆发冲突。被害人在地上抓起泥石朝张某某扔去,张某某便用其随身携带的竹竿拐杖殴打被害人,被害人将拐杖抢到手中后,张某某又捡起地上的一根木棒继续殴打被害人,后被在场群众劝开。经鉴定,被害人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

案件的特殊性不仅在于被害人的言语残疾状况,更在于案件处理过程中,一条关于司法救助的线索贯穿始终,成为化解矛盾的重要一环。仁怀市人民检察院在全面审查案件后,最终对张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能动履职

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本案从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演变为一个融合了法律评价、刑事和解、国家救助的综合性样本,深刻体现了现代司法的多元价值追求。面对情、理、法的交织,承办检察官决定超越“就案办案”的思维,将工作的重点放在实质性化解矛盾上。

主动关怀,传递司法善意。承办检察官首先意识到,被害人作为残疾当事人,在冲突中承受了身体与精神的双重伤害。尽管其在案件的发生过程中亦有责任,但其弱势地位不容忽视。为此,该院主动审查其是否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联合公安机关共同争取司法救助,最终为被害人争取了一定的救助金。

耐心调解,搭建沟通“桥梁”。在被害人感受到司法关怀的基础上,检察官多次组织调解。由于被害人沟通不便,检察官格外注重沟通方式,耐心通过书写、让其亲属辅助等方式,确保其真实意愿得以充分表达。同时,检察官向嫌疑人张某某严肃指出了其行为针对残疾人的特殊危害性,以及行为后面的法律后果。张某某深受触动,表示深刻悔罪,并愿意积极赔偿、真诚道歉。最终,在检察官搭建的“桥梁”上,张某某的真诚悔过打动了被害人,被害人出具了谅解书。一场看似不可调和的冲突,最终在双方自愿达成谅解的框架下得以消融。


不起诉决定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精准落地


正如承办检察官所言:“司法的目标不是制造对立,而是治愈创伤。”本案最终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并非对犯罪的纵容,而是检察院在全面审查案件事实、证据基础上,精准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结果,是依法履职的体现,展现了“严”与“宽”的辩证统一。司法机关的最终决定,是基于“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在维护法律尊严的同时,更追求修复社会关系、保障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实质正义。本案让法律教育、挽救功能得以凸显,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让我们深信,司法的力量,不仅在于雷霆万钧的裁决,更在于春风化雨般的调解与关怀。让每一份公正与温度都可感可触,这正是我们人民检察官的不懈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