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年8月
目录
仁怀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仁怀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依法向仁怀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提出议案。
(3)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工作方针、总体规划,确定本院检察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
(4)负责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5)负责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6)负责提起公益诉讼、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
(7)负责对辖区内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8)受理控告申诉,办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
(9)负责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0)负责检务督察工作。
(11)负责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本单位内设机构5个,具体是: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和办公室。
我单位没有下属单位,按照单位决算编报要求,单独编制本级决算。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类型 |
|
1 |
仁怀市人民检察院 |
行政单位 |
|
2 |
|
|
公开报表详见附件。
2023年度收、支决算总计1894.8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45.41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聘用人员工资纳入预算。
本年收入合计1894.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74.85万元,占94%;其他收入120.02万元,占6%。
本年支出合计1894.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0.83万元,占72%;项目支出 524.04万元,占28%。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774.85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193.1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聘用人员工资和在职人员公积金纳入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4.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 %。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3.1万元,增长10 %,主要原因是:聘用人员工资和在职人员公积金纳入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1181.68万元,占66%,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404.02万元,占23%;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76.89万元,占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支出3.72万元,占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支出1.29万元,占0.0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2.63万元,占1.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6.01万元,占0.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8.61万元,占4.5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74.2万元,支出决算为1774.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137.54万元,支出决算为1181.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补发2022年目标考核奖。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41.99万元,支出决算为404.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办案量增加,年终追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预留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年初预算为76.89万元,支出决算为76.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增加职业年金虚记实。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年初预算为1.46万元,支出决算为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缴费减少。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6.12万元,支出决算为22.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缴费减少。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6.35万元,支出决算为16.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缴费减少。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73.84万元,支出决算为68.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公积金缴纳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70.83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其中:
人员经费1153.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 、遗嘱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217.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24.59万元,支出决算为24.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2年相比,增加4.98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是仁怀市看守所维修,犯罪嫌疑人关押到其他县市,办案干警需到其他县市提讯、送告知书等,导致公务用车有限维护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23.79万元,支出决算为23.79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相比,增加4.99万元,增长2%,增加主要原因是仁怀市看守所维修,犯罪嫌疑人关押到其他县市,办案干警需到其他县市提讯、送告知书等,导致公务用车有限维护费增加。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车0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79万元,主要用于车辆油费、维修维护费、保险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8万元,支出决算为0.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132人次,支出0.8万元;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2023年度我部门(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相应支出。
2023年度我部门(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相应支出。
2023年度非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120.02万元,其中:其他收入120.02 万元。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120.02万元。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7.1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无增减变动。与2022年相比,减少19.29万元,下降8.8%,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1.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1.3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1.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5%。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7辆。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70.68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度,我部门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故无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的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结余分配:指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支出。
(二十)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项) :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的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二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第五部分附件
附件1:遵义市仁怀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2:遵义市仁怀市人民检察院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