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烧荒、烧杂草、丢烟头、祭祀烧纸、放鞭炮等事情容易留下火灾隐患。春季天干物燥,火灾事故频发,切勿违规用火,否则不但烧毁山林,更是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弃之不顾。情节严重的,不仅要去医院看病,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案情回顾
2024年2月,被告人冯某某和妻子到仁怀市坛厂街道办事处樟柏社区石塔组犁土耕种。冯某某将地里的杂草和枯萎的高粱杆收集起来用打火机点燃后便到旁边耕地。之后,燃烧产生的火星将旁边的林木引燃,由于天干风大,火势很快蔓延。冯某某和妻子发现后立即扑救,但火势太大无法控制,引发了森林火灾,冯某某通知家属报警后继续扑火,在扑火过程中,冯某某面部、左手、双小腿等被不同程度烧伤。经多方力量扑救,直到第二天凌晨火情才得以控制。经鉴定,此次火灾过火面积达297.22亩。

仁怀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对冯某某以涉嫌失火罪提起公诉。鉴于其具有自首、火灾发生后积极救火且被烧伤、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建议法院判处冯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适用缓刑。法院采纳了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以失火罪判处冯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检察官提醒

春季正值火灾易发期,为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要提高防火意识,切勿在山林附近、林区以及野外实施烧荒、野炊、烧纸钱、放爆竹、焚香等违规用火行为,如引发火灾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法条链接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过失引发火灾构成犯罪的,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一条,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4)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5)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过失引发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达2公顷(约30亩)以上即应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