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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仁检仁爱】打架斗殴易获“刑”,勿作冲动干架人
时间:2025-08-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仁检仁爱】打架斗殴易获“刑”,勿作冲动干架人


以案说法




本期关键词

聚众斗殴罪


青少年之间往往年少气盛,遇事易冲动,一旦产生矛盾,容易从“口角”行为上升为“摆场子斗殴”事件,企图通过暴力解决问题,然而,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未成年不是逃避刑事责任的借口。今天,仁怀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组的小秀姐姐和大家分享一个青少年因口角之争演变为聚众斗殴的案例。


基本案情



2023年8月3日晚,被告人朱某因看见互不相识的杨某随意坐在其母亲的电动摩托车上,朱某便与杨某及同行人员张某甲发生口角并约架。朱某、吴某邀约张某乙、张某丙赴约打架,张某乙随身携带一把军工铲;张某甲邀约杨某等人赴约打架,并携带一把西瓜刀赴约。当晚,六人到约定地点打架斗殴,斗殴过程中,张某乙持西瓜刀将与张某甲同行的郑某左后脚跟砍伤。


检察官释法



仁怀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朱某等人因生活偶发矛盾引发纠纷,进而纠集多人成帮结伙相互斗殴,虽然朱某等人未满18周岁,但案发时6人均已满16周岁,应当负刑事责任。且朱某等人持械斗殴,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仁怀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近日,仁怀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张某甲、张某乙、杨某、朱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判处张某丙、吴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检察官提醒




小秀姐姐提醒:

1、为面子“逞一时之快”易犯罪。暴力只会让自己身陷囹圄,希望青少年们面对冲突时,沉着冷静好好沟通,在朋友冲动可能面临违法犯罪时,及时引导朋友走出情绪漩涡,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莫为“面子”流“铁窗泪”。

(二)盲目“为朋友两肋插刀”不可取。为朋友讲义气固然重要,但希望广大青少年能够拒绝不当邀请,莫让“哥们义气”变为“一生枷锁”。

(三)学习法律知识是“良药”。青春不能重来,未成年人犯罪一样依法惩处,希望广大青少年们认真学习生活中的法律知识,做到学法知法敬法守法,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家人和朋友。